关于启动黄石市气象灾害(暴雨)IV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7-16 来源:市政府网站 分享到:
冶市、阳新县、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根据最新气象资料分析,预计15—17日我市将有一次大到暴雨、局部大暴雨天气过程发生,强降水主要出现在15日晚—16日,过程累计雨量60—100毫米,局部120—160毫米,并伴有雷雨大风等强对流天气。
7月15日,市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组织会商会议,进行研判,认为已达到市气象灾害(暴雨)IV级(4级)应急启动标准。根据《黄石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的规定,市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报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决定自7月15日11时启动气象灾害(暴雨)IV级应急响应。
启动暴雨灾害IV级应急响应后,各地、各单位要切实履行各自职责,开展应急处置各项工作。重点要加强四方面的工作:一是加强湖泊、水库、尾矿库、山塘等防汛工作和重点险点、险段的防守;二是加强降水可能引发的山洪、滑坡、泥石流等灾害的防御;三是做好雷雨大风等局地强对流天气灾害防御;四是防范恶劣天气对交通安全和城市管理的影响。
黄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