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市国土资源局201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11-03-30 来源:办公室 分享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下称《条例》)、省政府和国土资源部关于编制201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的要求,我局编制了《黄石市国土资源局201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于2011年3月30日在局网站向社会公布。报告分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咨询和投诉情况、工作人员、培训及费用支出情况、存在问题和改进情况共六个部分。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0年1月1日起至2010年12月31日止。年报的电子版在黄石市国土资源局门户网站(www.wancereal.com)信息公开栏目中信息公开年报专栏上公布并提供下载。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与黄石市国土资源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黄石市国土资源局亚光新村9号;邮编:435000;电话:07146264818)。
一、概述
(一)加强领导,组织机构健全。我局党组始终将政务公开工作摆在重要的议事日程,建立了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主抓,办公室具体负责,各科室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并将推行政务公开制度的执行落实情况纳入我局年度工作目标管理考核的重要内容。2010年,根据人事变动,适时调整了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组成人员,为顺利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完善制度,注重落实。自《条例》正式施行以来,我局根据工作实际,先后制定和完善了政务公开实施细则、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上网信息收集制度、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目录、业务审批规定、过错责任追究办法等,确保了国土资源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保证了国土资源信息公开的依法性、合法性和准确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利用网络渠道,向社会公开国土资源信息。2010年,我局着力加强门户网站升级改造,新增了一批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主动公开国土资源法律法规、规划计划、人事教育、办事指南、审批结果等各类政府信息1751条,其中:本地新闻127条,视频新闻40条,国土动态620条,国土时评474条,人事8条,政务公开11条,国有建设用地拍卖公告及出让结果公示71条,执法监察20条,窗口服务61条,土地管理21条,矿产资源管理12条,地质环境管理11条,其他信息275条,做到了土地登记、国土资源审批结果件件在网站公开。建立了土地网上交易系统,推行了网上交易,市城区网上交易土地9宗229.69亩,成交价1.72亿元,溢价幅度71%,土地交易信息和结果做到了件件在网站公开。
(二)利用行政服务中心国土窗口,打造为人民服务平台。
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推行了行政审批(服务)项目“两集中一代办”制度,将行政服务项目、办事指南、审批依据、收费项目及标准等内容制作成告示牌上墙,将办事明白卡编纂成册放置在窗口,方便办事群众随时参阅了解。我局窗口被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授予红旗窗口。
(三)利用简报新闻媒体,宣传国土资源新政新规。全年共编印《黄石国土资源信息》125期、《国土资源通报》41期。充分利用“世界地球日”、“全国土地日”,编印发送宣传册20000多分、宣传画800多张。收集了国家省市出台新政新规1000多个,挤出办公经费10余万元,精选编印了《2010年国土资源法规政策汇编》、《国土资源实用知识手册》等工具书,发给系统内干部和市县乡领导以及矿山企业负责人学习。发挥新闻媒体作用,宣传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全系统共刊登和播出国土资源新闻稿件319条个,及时在《黄石日报》一版刊登了《黄石市国土资源局政风行风承诺》,要求干部做到“七个决不让”,为国土资源管理工作营造了良好的舆论和社会环境。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0年度,我局在门户网站上设立了“依申请公开栏目”,全年没有收到“依申请公开”的申请。
四、咨询和投诉情况
在与公众互动方面,我局充分利用网络平台的优势,开设网上局长信箱、在线咨询和投诉建议栏目,据统计,截至2010年12月31日,共收到网络信访89件,办结率100%。其中:局长信箱和网上信访19件,办结19件,回复率100%;在线咨询24件,回复率100%;市网络信访中心交办的咨询、投诉案件46件,办结46件,办结率100%。
五、工作人员、培训及费用支出情况
2010年,我局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人数为4人,其中兼职人员2人,举办各县(市、区)国土资源网站管理员后台管理培训班7人次,2010年度用于政务公开宣传经费10余万元,其中安排1.5万元用于市局门户网站改版升级。
六、存在问题与改进措施
回顾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还存在一定不足,主要包括:一是政务公开工作协调、组织不够紧密,工作上还存在不够细致的问题;二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范围亟待拓宽;三是公文公开时间上存在滞后性。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我局对信息公开工作做以下调整和改进:
(一)规范工作流程,责任到人。进一步规范网上信息公开、公众互动及办事服务等几部分工作开展的流程。明确规定,对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由相关科室(单位)提供,经科室(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由局信息中心组织发布;网上互动与信息公开申请栏目由专人负责,明确接收、受理及回复工作流程及规定。
(二)严格信息审查,确保安全。为及时准确发布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重大事件和重要活动信息,建立保密审查机制,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保密审查。对主要内容需要公众广泛知晓或参与,但其中部分内容涉及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经法定程序解密后,摘取非涉密内容,并报分管局领导签发后,方可公开。
(三)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常态化运作。实行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制度,由局纪检监察室和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组成政务公开监督小组,对各分局政务公开情况进行常态性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政务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工作不力、影响政务公开工作顺利开展的,要严肃批评,限期整改;对侵犯群众知情权、损害群众合法利益造成严重影响的,要追究有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
二0一一年三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