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黄石市国土资源局2018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3-30 来源:办公室 分享到:
各县(市)区(开发区)国土资源局(分局),局机关各科室,直属事业单位:
《黄石市国土资源局2018年工作要点》已经市局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黄石市国土资源局
2018年3月27日
黄石市国土资源局2018年工作要点
2018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承前启后的关键一年,是实现黄石工业强市赶超发展、创建国土资源节约集约示范市重要的一年,也是国土部门面临重大变革的一年。全市国土资源工作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一中、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转变国土资源利用方式为抓手,以创一流机关,创一流系统为目标,紧紧围绕节约集约利用资源与生态国土建设两条主线,着力推进土地整治、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基层基础建设三大工程,全力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高质量提供国土资源保障,为我市“工业强市,赶超发展,加快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市”作出新贡献。
一、服务“工业强市”,强化国土资源要素保障
(一)着力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深入贯彻《关于深化国土资源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工业强市赶超发展的实施意见》,加快推进我市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围绕“三去一降一补”,探索工业用地长期租赁、弹性出让、先租后让、租让结合实施办法。加快推进露天采石场审批出让工作,力争建设成1—2家有示范意义的矿山。全面开展非金属资源矿产地勘查工作,储备一批矿业权。
(二)增强重点项目用地保障能力。根据全市工业强市赶超发展三年行动计划,摸清全市建设项目用地需求,合理安排土地利用计划,实施差别化管理。服务“双千”工作,发挥部门职能,切实解决企业反映的涉及办证、用地、用矿等问题。积极对接服务临空经济区、第二届中国(黄石)地矿科普大会、铁山区国家级全域旅游示范区、黄石新港物流工业园区、市航运服务业集聚区建设。重点保障棋盘洲和武穴两座长江大桥、鄂州至咸宁高速黄石段、武汉至南昌高速黄石段等重点项目用地。
(三)着力化解耕地占补平衡难题。严格执行耕地占补平衡指标统筹管理办法,加快耕地占补平衡项目实施进度,新增耕地1万亩。按照国家要求,实行分类管理,建立耕地数量、产能、水田三类指标储备库。通过加强耕地垦造、土地复垦、旱改水等补充耕地项目建设,将新增耕地提取到市级指标库进行储备,同时探索多种形式补充、多渠道资金投入的补充耕地措施。
二、全力打好三大攻坚战,体现国土担当
(四)坚决守住国土资源领域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严格规范土地储备行为,完善土地储备体制机制建设,科学制定土地储备计划,土地收储规划红线指标申请率达100%,推进储备土地去库存,积极防范土地抵押融资债务风险。加强土地出让管理,妥善依法处理闲置用地,避免行政不作为引发的失职渎职风险。
(五)聚焦“精准扶贫”,助推脱贫攻坚。打造土地整治+扶贫、土地整治+美丽乡村特色项目。完成我市省级“以奖代补”项目计划指标6万亩,进一步规范“以奖代补”土地整治项目实施管理。开展矿业开发精准扶贫试点,进一步探索矿产资源开发收益共享机制。
(六)加强污染防治工作。严把“高排放、高污染”行业新增产能用地用矿关,加强市城区生产矿山和我市生态修复治理塘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确保矿山开采区附近PM10浓度控制在100微克/立方米以下。开展土壤污染防治,落实全市土壤污染防治行动方案中涉及我局的工作。
三、提高资源利用水平,推进国土资源节约集约示范市创建
(七)做好省厅中期考核准备工作。制定节约集约示范市创建考核办法,争取市政府将示范市创建纳入对县(市)区考核内容,确保顺利通过省中期评估。
(八)开展城市节约用地和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探索节地技术和节地模式创新示范工作,促进地下空间综合利用开发。逐步建立土地存量与增量挂钩机制,单位GDP地耗下降率达4.9%。建立定期通报制度,强化建设用地供后开发利用监管,确保前5年(2013—2017)本辖区累计供地率达到65%以上。加大市本级供地力度,确保年度供地率达到60%。深入开展闲置土地清理处置工作,督促指导县(市)区及时完成处置任务。
(九)促进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水平。严格执行国土部下发的矿产资源“三率”指标,确保矿产资源开采回采率达到90.5%,矿产资源选矿回收率达到88.5%,矿产资源综合利用率达到59%。开展监督检查,充分利用“四库一平台”信息系统,在全市推广应用节约和综合利用先进适用技术,督促矿山企业全面提高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水平。开展全市矿产资源核查摸底,进一步摸清已探明的矿产资源储量。
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积极服务“三农”
(十)全面落实耕地保护责任制。按照“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的要求,落实各级政府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确保全市耕地保有量不低于162.98万亩,基本农田面积不低于131.56万亩,并通过省政府年度考核。
(十一)大力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确保2015—2016年6个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报备,建成高标准农田规模达到10万亩,参与改造中低产田12.3万亩。认真落实土地整治助推乡村振兴和“三乡工程”措施,改善乡村基础设施、促进农业增产增效。继续推进增减挂钩项目实施,全面归还增减挂钩欠还周转指标。
(十二)积极开展土地调查等基础工作。全面启动第三次土地大调查,完成调查方案编制及年度调查核实任务、落实工作经费、确定技术服务单位、组织队伍培训、开展宣传等工作。启动村级土地利用规划编制工作,确保工作进度和质量。完成全市国有农场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加快推进“房地一体”的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
五、坚持改革创新,增强发展活力
(十三)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简化审批程序,优化审批流程,全面提高审批效率。完善事中事后监管,深入实施“双随机、一公开” 监管制度。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开通邮政快递服务,充分发挥“湖北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作用,全面实现“最多跑一次”。
(十四)探索农村宅基地管理改革。积极研究农村土地流转,以及乡村基础设施、基本服务、基本产业、基层组织与国土资源相关政策。
(十五)探索矿产资源管理制度改革。规范矿产资源勘查开发机制,完善市级审批发证采矿权出让制度,探索矿业权储备改革。理顺市地勘基金中心管理体制,争取出台《矿业权储备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矿业权储备试点。
六、加强生态国土建设,完成矿山复绿工作
(十六)大力实施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全面完成重点工程实施任务,并通过验收。积极推进示范工程实施,完成工程量的60%。强力推进“三区两线”115家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实施,新增矿山恢复治理面积3000亩。
(十七)深入开展绿色矿业示范区创建。加快铁山绿色矿业示范区建设,推进区内非金属露天矿山的关停整合和大冶铁矿大理石资源综合开发利用,完善国家矿山公园功能,争创国家级绿色矿业示范区。深入开展绿色矿山创建活动,生产矿山绿色矿山创建达标率达30%以上。
七、着力保障群众权益,打造和谐国土
(十八)推动不动产登记工作提质增效。着力打造“示范窗口”,开展不动产登记窗口“推绕拖”“事难办”专项整治,打通“中梗阻”,推行“互联网+不动产”工作模式,实施便民服务举措,加快不动产登记原始数据整合,优化不动产登记综合服务平台,积极探索不动产登记数据应用,不断提升不动产登记效率和质量,着力打造群众满意示范窗口。推进全类型不动产登记,规范做好林权等不动产登记工作。
(十九)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加快建设地质灾害综合监管平台,推进调查评价、监测预警、综合治理、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完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狠抓巡查报告制度的落实,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完成省、市确定的重点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确保人员零伤亡。
(二十)扎实做好征地管理工作。严格土地征收程序,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及时主动公开征地信息,切实保障被征地群众合法权益。认真做好征地领域维稳工作,开展土地征收、矿产开发信访纠纷排查,积极妥善化解矛盾,确保无因处理不当或行政不作为引发的越级上访。
八、坚持依法行政,建设法治国土
(二十一)着力加强法治国土建设。深化法治建设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确保县(市)区国土部门创建率达到100%,达标率达到90%。加强普法阵地建设,编印政策文件汇编,开展法律“六进”活动;做好“七五”普法规划中期迎检工作。做好行政复议、裁决、应诉工作,完善内部监督与纠错机制,加强与检察机关协作,落实国土资源领域行政公益诉讼制度,妥善解决各类国土资源纠纷。
(二十二)完善法治建设重点工作督办检查制度。督察县(市)区国土资源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主体责任以及依法行政、案件评查等工作。推行法治建设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定期向局党组报告法治国土建设、土地利用动态监管、卫片执法检查、公益诉讼案件等重点工作情况。
(二十三)加大国土资源监督执法力度。落实全域督察要求,增加卫片检查密度和频次,严把“巡查、整改、问责”三道关口,保持打击违法高压态势。严肃查处违法占用耕地特别是永久基本农田、违法违规勘查开采矿产资源和侵害群众权益等重大、典型违法案件。充分运用全省执法快速反应体系进行日常巡查,深化新开工项目用地清理处置。违法案件查处率和结案率分别达到100%和90%。
九、强基固本,夯实国土资源基础工作
(二十四)依法落实财务管理。积极配合上级审计机关开展的各项审计检查,认真做好审计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积极争取中央、省级财政资金支持,不断深化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认真执行上级规定,提高预算执行率,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加强办公费、会议费、培训费和差旅费等管理,确保公用支出不突破财政预算。
(二十五)认真做好人大评议整改和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等工作。积极整改落实人大评议工作,确保4项内容全部整改到位。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确保办理回复率达100%,满意率达到95%,切实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
(二十六)加强信息化建设。深化电子政务系统、综合监管平台和国土资源“一张图”的建设和应用,完成“智慧国土·国土资源云”(一期)项目建设。加强网络信息安全建设,提高技术安全防护能力,完成信息系统安全等级防护测评服务项目。实施全市国土资源专网线路升级,提高信息化建设服务业务工作的能力。按时完成网站集约化工作,并做好新媒体的日常更新维护。
(二十七)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全面推进国土资源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扩大政务公开参与度。建立负面清单,推进国土资源信息共享开放。加强门户网站及官方微信建设,推进政务信息网上公开。加快业务档案扫描,实现档案数字化管理,力争档案工作顺利通过省特级评定。
(二十八)着力创建“平安国土”。进一步落实《市国土资源局“平安国土”建设三年行动方案》,开展“平安机关”、“平安家庭”创建活动,深入推进综治联系点工作,大力宣传“一感两度两率”,强化预防与管理措施落实。
(二十九)扎实做好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学习教育。开展文明单位结对帮扶、志愿服务、道德讲堂等活动,积极传递正能量。市局争创市级文明单位,县(市)区(开发区)局(分局)争创县(市)区级文明单位。
十、全面从严治党,打造一流机关一流系统
(三十)狠抓党建,打造信念坚定的忠诚队伍。把认真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作为重中之重,通过组织新时代湖北讲习所(黄石)国土资源讲习室、专家辅导、知识测试等多种形式,组织全系统党员干部围绕增强政治定力学、化解思想难题学、推动工作实践学,促进学、思、践、悟,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统领工作,自觉增强“四个意识”,主动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争当坚定者、奋进者、搏击者,不做犹豫者、懈怠者、畏难者。落实政治责任,压实党组、机关党委、基层支部三级主体责任。持续开展“三型党支部”创建,制定党建工作责任清单,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创新“主题党日+”活动,创建学习型党组织,争创全市党建工作先进单位。
(三十一)正风肃纪,打造干净干事的廉洁队伍。坚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制定具体落实措施并严格督促执行。在全市系统开展一次治理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作风大排查、大讨论、大治理。落实“三个专项治理”,开展土地出让、矿业权出让 、不动产登记、国土执法等领域腐败问题和群众身边“微腐败”重点排查和专项治理。严格监督执纪问责,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加大日常监督检查力度。积极支持派驻纪检机构工作,自觉接受监督。开展第十九个党风廉政建设宣教月活动等警示教育活动,使铁的纪律转化为党员、干部的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严格执行“两个责任双百分考核”制度,认真落实三重一大、党务公开等制度,加强权力监督与制约。
(三十二)争创一流,打造勤勉有为的担当队伍。在全系统深入开展“质量提升年”活动,引导干部职工围绕国土资源工作,针对薄弱环节,提出对策建议,提高工作质量。从严加强干部日常管理,完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严格选人用人标准,加大后备干部选拔,优化队伍梯度,保持队伍活力。继续深化“半月谈学习”活动,开展“大学习、大讨论、大调研”活动。加强基层国土所规范化建设,鼓励干部干事创业,为担当者担当,提高干部队伍能力本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