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国土资源局办公室关于分解落实2015年度法治国土建设工作任务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4-10 来源:办公室 分享到:
黄土资办发〔2015〕1号
各县(市)区国土资源局(分局),局机关各科室,局属事业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依法治国方略,扎实推进法治国土建设,根据《黄石市2015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黄法治〔2015〕1号)、《黄石法治国土建设实施方案》(黄土资发〔2013〕36号)规定,现将2015年度法治国土建设工作任务分解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加强法治宣传教育
(一)加大法规政策宣传力度。积极抓好“4·22世界地球日”、“6·25全国土地日”和“12·4全国宪法日”宣传活动,开展“企业法律直通车”、“普法惠民乡村行”宣传,掀起创建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市)区宣传热潮,为国土资源管理营造良好的环境。(主办单位:法制科、办公室;协办单位:各科室、单位)
(二)加强干部培训教育。制定并组织实施全系统干部职工年度学习教育培训计划,组织开展无纸化学法用法网上考试,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依法办事能力。坚持党组中心组学法制度,集中举办法律法规知识讲座,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水平。(主办单位:机关党委、政工科、法制科;协办单位:各科室、单位)
(三)做好普法总结验收工作。按照上级“六五”普法验收安排,4月底完成全系统普法自查工作,6月初组织对各县(市)区国土资源局(分局)进行检查督导,6月底完成迎接省级检查验收各项准备工作。及时总结普法经验和成效,做好全系统“六五”普法各级各类先进的评选及推荐表彰等工作。(主办单位:法制科;协办单位:政工科)
二、进一步优化行政审批服务环境
(四)推进简政放权。继续清理国土资源管理行政审批事项,做好上级下放行政审批事项承接工作。健全完善业务审批管理制度,适时更新《市国土资源局行政审批事项通用目录》,完成内部业务审批流程图修订工作,完善ISO9000国土资源管理质量认证体系,及时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群众监督。继续推进事权下放改革,做到“把权力放下去,把监管抓起来”。(主办单位:法制科、政工科、审批科、监察科;协办单位:各科室、单位。)
(五)不断优化窗口服务。健全完善窗口服务规范体系,畅通审批服务“绿色通道”,及时更新和公布行政审批报件目录,打造土地办证预约服务等优质服务品牌。(主办单位:审批科;协办单位:信息中心)
(六)规范案卷文书管理。统一行政处罚案件和行政审批项目案卷文书规范标准,推进档案文书标准化建设。开展行政处罚案件和行政审批项目案卷评查活动,对评查出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全面推进办文办件质量考核工作,不断提高案卷文书质量。(主办单位:法制科、办公室;协办单位:监察支队)
(七)加强政府信息公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健全完善网上信息公开和查询服务制度,进一步明确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信息范围,做到依法及时公开,确保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申诉权和监督权。(主办单位:办公室、信息中心;协办单位:各科室、单位)
三、进一步落实科学民主决策
(八)严格执行集体决策制度。坚持科室会签、业务会会审、局务会审议三级业务审批制度,健全完善重大审批、重大事项、重大人事任免和大笔资金分配使用“三重一大”民主决策机制。每半年组织对相关单位领导班子执行民主集体决策制度情况进行检查,及时督促问题整改。(主办单位:办公室、政工科;协办单位:法制科)
(九)落实重大行政决策风险评估。凡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影响面广、容易引起社会不稳定问题的国土资源管理重大项目、重大资金分配使用、重大政策文件出台等事项,要组织进行风险评估,作为行政决策的重要依据。凡规范性文件中有关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征收、行政收费、行政监察等职权管理行为以及内部重大事项决策规定均应作为评估重点,确保职权行使依法规范、监督措施落实、管理责任到位。(主办单位:各科室单位)
(十)清理不动产登记规范性文件。配合市政府法制办开展不动产登记相关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做好文件合法性和廉洁性审查,依法提出“废、改、立”意见。(主办单位:法制科、地籍科;协办单位:办公室、行政审批科)
四、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监管
(十一)健全完善执法监管机制。认真贯彻落实《国土资源行政处罚办法》(国土资源部2014年第60号令)、《国土资源违法行为查处工作规程》(国土资发〔2014〕117号),健全完善土地利用动态巡查、案件会审、案件移送、耕地破坏程度认定、信访管理等制度,修改完善案件查处流程图,及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群众监督。(主办单位:监察支队;协办单位:法制科)
(十二)加强专项治理整顿。开展土地管理及矿产资源管理领域、土地整治项目专项整治行动。开展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专项行动,确保通过上级检查验收。开展征地过程中损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严肃查处基层违法违规征地行为。开展矿山年检工作,确保整改到位率达到100%。(主办单位:相关责任科室单位)
(十三)加强用地批后监管。全面清理土地出让项目合同履行情况,消化处置闲置低效用地,依法追究违约责任。建立与地税、规划、房产、建设等部门用地批后联合监管机制,督促业主依法依规用地。(主办单位:利用科;协办单位:法制科、监察支队)
五、进一步强化行政监督及考核
(十四)加强内部监督检查。做好行政复议、仲裁和应诉答辩工作,及时、准确向市政府法制办、市仲裁委员会、省国土资源厅、人民法院提交答辩意见及证据材料。开展对各县(市)区国土资源部门及基层国土所依法履职、制度建设等情况检查,发现问题督促整改。(主办单位:法制科;协办单位:各科室单位)
(十五)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主动听取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的意见,确保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答复率和满意率分别达到100%和90%。健全完善国土资源舆情导控机制,认真调查核实和处理媒体反映的问题,快速作出反应。健全完善12336国土资源违法举报电话处理制度,做到早教育、早发现、早制止、早报告、早处置,形成上下联动、反应快速、共同监管的局面。(主办单位:办公室、监察科、监察支队;协办单位:各科室单位)
(十六)改革工作考核机制。变“年考”为“月考”,建立一套符合国土资源系统实际工作情况的考核指标体系,将法治建设任务纳入绩效考核体系。(主办单位:办公室;协办单位:政工科、监察科)
黄石市国土资源局办公室
2015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