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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印发黄石市国土资源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3-22     来源:     分享到:

黄土资发〔20174

各县(市)区国土资源局(分局),局机关各科室、局属事业单位:

《黄石市国土资源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已经局务会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黄石市国土资源局

                                                                                    2017320

黄石市国土资源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

 

    为贯彻落实《中共黄石市委、黄石市人民政府转发<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关于在全市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黄发〔201619号)和《全省国土资源管理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鄂土资发〔201639号)精神,结合本系统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总体要求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围绕市委、市政府和省国土资源厅的决策部署,按照服务大局、分类施教、突出重点的原则,把尽职尽责保护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国土资源,尽心尽力维护群众权益贯穿法治宣传教育全过程,努力培育法治国土文化,健全完善法治宣传教育机制,进一步提升依法治理能力和水平,推动全社会牢固树立法治国土观念,为创建国土资源节约集约示范市走在全省前列提供坚实的国土资源法治保障

    二、主要目标

    至2020年,通过开展普法,全系统干部职工学法用法普法考试合格率达到100%,县乡村党政主要领导和分管国土资源领导干部国土资源法律法规普及率达到100%,全系统干部职工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和全社会珍惜节约资源、依法用地依法采矿的良好氛围已经形成。

    三、普法对象

    面向社会群众、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全系统干部职工宣传,重点是各级党政主要领导及分管国土资源领导、矿区群众、农村(社区)居民、厂矿企业负责人、房地产开发商。

    四、普法内容

    (一)习近平总书记治国理政新方略及党内法规。宣传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要部署以及对国土资源管理和生态国土建设重要指示精神,使全系统干部职工了解和掌握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和内涵,牢固树立法治理念。宣传《中国共产党党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教育全系统党员干部遵纪守法。

    (二)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法规。在全系统普遍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全系统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宪法意识。宣传《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强制法》、《国家赔偿法》、《物权法》、《资产评估法》、《仲裁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信访条例》等法律法规,使全系统干部职工树立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依法行政意识。

    (三)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重点宣传《土地管理法》、《矿产资源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地质灾害防治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土地复垦条例》、《土地调查条例》、《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自然资源统一登记办法》等,使全系统干部职工熟练掌握核心要义和基本内容,提升依法行政能力,进一步增强全社会依法用地依法采矿意识。

    (四)国土资源管理领域改革政策。重点宣传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改革、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制度改革、国土资源精准扶贫、节约集约用地、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用地以及与国土资源领域相关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简政放权放管服改革等政策,全面提升国土资源依法保障和服务科学发展水平。

    (五)国土资源科普知识。宣传普及地质环境保护、地质灾害防治、绿色矿山示范区建设等国土资源科普知识,进一步提升全社会参与科学防灾救灾、合理保护国土资源意识。

    五、主要任务

    (一)推行学法用法制度。把普法内容纳入各级国土资源部门领导班子学习年度计划,每年组织集体学法不少于2次,通过集体学法、任前培训,推进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化、规范化,不断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将普法内容纳入各级国土资源干部教育培训年度计划,开展岗位大练兵活动,做到新法公布及时学、老法运用重点学、法律修改专题学、政策解读研讨学,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氛围。

    (二)加强普法阵地建设。鼓励采取四个一批:在农村刷写一批宣传标语,在社区建立一批普法宣传栏,在基本农田保护区建设一批宣传标志牌,在矿区设立一批宣传警示牌。以创建国土资源节约集约示范市、创建地质灾害防治高标准十有县和举办黄石地博会为契机,充分利用国土资源科普基地,普及地矿科普知识。运用服务大厅电子显示屏、触摸屏、移动电视推送法治国土宣传内容。推行互联网+法治国土宣传方式,利用微信、微博、手机客户端等新媒体,举办法治竞赛、摄影比赛等活动,开展普法宣传教育,调动全社会参与法治国土宣传的积极性。

    (三)大力实施精准普法。根据法律六进不同对象,因地制宜开展普法工作。结合法律进乡村,开展普法惠民乡村行活动,宣传农村宅基地管理、国土整治政策;结合法律进社区,开展法律咨询、地灾演练活动,宣传不动产登记政策和地质灾害防治知识;结合法律进企业,开展上门服务活动,宣传项目用地报批和批后监管政策;结合法律进矿山,开展绿色矿山创建活动,宣传地质环境保护、矿政管理改革政策;结合法律进学校,举办讲座、书画比赛,宣传资源国情国策和地矿科普知识;结合法律进机关,举办党校培训、法治讲座,宣传国土资源法律法规政策,进一步增强干部依法管地依法管矿意识。

    (四)推进法治国土文化建设。把法治文化纳入法治国土建设体系,丰富4·22世界地球日、6·25全国土地日、12·4国家宪法日宣传内涵,将每年12月确定为国土资源法治宣传月,通过刷写文化墙、建设宣传专栏等,充分运用网站、微信、微博等媒体,开展国土资源法律法规政策宣传和解读工作,营造国土文化氛围。

    (五)健全完善普法机制。推行普法责任清单制度,明确普法目录、任务及责任。推行普法志愿者制度,完善普法人才资源库。推行法律大讲堂制度,组织对新出台的法律法规政策进行解读。健全完善法治国土宣传教育与舆论监测联动机制,宣传群众关注的国土资源领域热点难点问题。健全完善法律顾问制度,要求法律顾问参与法治辅导、接访群众、调处纠纷,充分发挥以案说法作用。  

    六、方法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73月前)。各县(市)区国土资源局(分局)根据本规划,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出台本单位七五法治宣传教育规划,报市局法治国土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法制科)备案;成立普法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普法工作联络员,落实普法年度计划,分解普法工作目标和任务,安排部署普法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06月前)。每年制定普法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完成阶段性普法目标任务。2017年,完成普法教材编印发放工作,组织开展法律六进活动,启动县乡村党政领导干部学法培训工作;2018年,在全系统开展七五普法中级检查督导活动,通报表扬中期普法先进单位;2019年,基本建成普法长效机制,全系统干部职工普法考试合格率达到100%县乡村党政主要领导和分管国土资源领导干部国土资源法律法规普及率达到100%

    (三)总结验收阶段(202012月前)。根据市委、市政府和省厅的统一部署,制定出台七五普法工作检查验收方案,组织开展全系统七五普法检查验收和总结表彰工作,迎接上级检查验收。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国土资源局法治国土建设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和统筹协调全系统七五普法工作,法制科具体承办和督办全系统七五普法工作。各县(市)区国土资源局(分局)是普法工作的责任主体,党政主要负责人对普法工作负总责。推行年度述法制度,将学法守法用法普法纳入各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述职内容,与各单位年度工作目标责任考核相挂钩,考核结果作为干部职务晋升和年度评先评优的依据之一。

    (二)加强部门联动。各县(市)区国土资源局(分局)应加强部门联动,探索基层国土所法务前沿和社区国土法务网格化管理。加强与组织部门、党校联动,争取将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纳入党政领导干部培训内容。加强与司法部门联动,争取将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纳入全市普法讲师团宣讲内容。

    (三)加强工作督办。市局法制科要组织实施年度普法工作计划,加强督办检查考核工作,定期检查和通报各单位法治国土宣传教育工作情况,确保普法工作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