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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冶市探索建立卫片执法检查常态监管机制

发布时间:2018-06-26     来源:大冶市局     分享到:

    日前,大冶市人民政府为探索建立卫片执法检查常态化监管机制,印发了《大冶市土地矿产卫片执法常态化监督检查办法(试行)》,进一步压实卫片执法检查工作乡镇政府的主体责任,明确部门职责,实行一季度一检查、一季度一整改、一季度一通报、一季度一问责,将土地矿产违法违规行为发现在初始、解决在萌芽、消化在日常,改变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集中被动整改状况。

    一、定期检查,督办整改大冶市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每季度的前2个月对各乡镇用地和采矿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发现土地矿产违法违规行为的,及时向当地政府下发整改督办通知书,抄报市政府、市监察委和上级国土资源部门。同时结合违法事实,按照国土资源共同监管责任机制,分别致函公安、安监、林业、交通等市直相关职能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形成整改合力。 

    二、多措并行,分类处置违法行为整改实行分类处置。对符合条件完善手续的,督促业主、乡镇和市国土资源局相关职能科室办理设施农用地、临时用地、集体建设用地和国有建设用地审批备案手续;对能整改消除违法状态的,责令定期整改恢复到位;对占用基本农田、无证开采及其他不能整改恢复又不符合条件完善手续的,坚决予以打击,按照职责权限,分级立案查处。

    三、通报排名,末位问责。市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每季度第3个月,对全市各乡镇本季度土地矿产违法违规情况、整改进展情况等进行通报,对违法行为进行集中督办整改。对季度排名末位的乡镇及国土资源分局(所)进行通报批评;对连续二季度排名末位或整改不力的乡镇负责人提请市领导进行约谈,驻市国土资源局纪检组对国土资源分局(所)负责人进行约谈;对连续三季度排名末位或屡整不改的乡镇负责人和国土资源分局(所)负责人进行问责,提请组织人事、纪检监察部门采取组织处理措施或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四、考核挂钩,指标限制卫片执法常态检查成果与各乡镇及市国土资源系统相关职能单位年度考核和负责人评先评优相挂钩。对被通报批评一次的,扣除单位年度考核分值10%,单位分管负责人不得评先评优;对被通报批评二次及以上、被约谈问责的,单位年度考核实行一票否决排名垫底,单位主要负责人不得评先评优。卫片执法常态检查成果还与各乡镇用地计划指标安排相挂钩。对辖区无土地矿产违法违规行为或积极整改消除违法状态的,优先安排用地计划指标;对辖区土地矿产违法违规行为较为突出或整改不力的,暂停安排用地计划指标直至整改消除违法状态;对辖区土地矿产违法违规行为严重或屡整不改的,不予安排用地计划指标、冻结国土资源审批事项,同时对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立案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