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冶市2018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发布时间:2018-05-07 来源:中国土地市场网 分享到: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大冶市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东风农场管理区,市政府各部门:
《2018年大冶市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大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3月20日
2018年大冶市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为科学调控土地市场,合理配置土地资源,积极发挥计划引导作用,加强建设用地供应管理,依据国土资源部《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国土资发〔2010〕117号),结合《大冶市城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大冶市城市总体规划》《大冶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以及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特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促进“三个大冶”建设为目标,以节约集约高效利用土地为主线,立足保护资源、保持发展、保障民生的基本要求,按照产业布局、结构和时序,落实差别化土地供应政策,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严格控制增量,积极盘活存量,贯彻落实节约集约用地政策,确保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工作有序、稳步、规范、有效实施。
二、计划指标
(一)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2018年我市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控制在476公顷(不含山南托管区)以内。
(二)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结构。2018年我市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中,商服用地32公顷,工矿仓储用地180公顷,住房用地114公顷(其中:保障性住房用地14公顷,商品住房用地100公顷),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30公顷,交通运输用地120公顷。
(三)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布局。按照社会发展规划、城镇建设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本着不断优化城区功能,拓展城区发展空间,加快城乡统筹发展的原则,合理利用土地,优先保障重点项目用地,控制一般性项目用地,对符合土地集约利用指标的优势产业用地,向产业集聚区集中。
三、政策导向
(一)科学合理规划。充分保障以重大基础设施和改善民生为重点的公共服务、环境建设土地供应,创造良好的城市环境,提升城市运行和服务水平。优化城乡资源要素配置,统筹规划建设医疗、教育、科技、文化、体育等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优先安排保障性住房土地供应,适量增加商品住房用地,确保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
(二)优化产业布局。积极引导产业结构转型升级,优化市区产业空间布局,整合经济开发区和工业集中区土地资源,鼓励同类产业集中布局。根据全市产业升级计划,合理布局经济开发区及各类园区的规模、结构和类型。
(三)节约集约用地。促进产业用地节约集约利用,提高产业用地的利用效率;完善并严格执行产业用地的用地标准和相关控制性标准,合理控制产业用地规模和项目实施进度,努力推进标准厂房建设,严格执行工业用地的建筑密度和容积率“双控指标”,提高土地投入产出率和利用效率;大力支持高端产业发展用地,提高土地利用整体效益;引导工业项目向经济开发区和工业功能区集中,除重大、特殊项目外,严格控制在经济开发区(园区)和规划工业用地区域外单独选址进行建设。
(四)严格计划管控。严格保护耕地,控制新增项目建设用地增长速度和规模,促进土地资源有效利用和可持续利用。严格执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从紧从严控制耕地转为建设用地;建设用地地块在具备开发条件、符合规划前提下,努力提高供地率和用地效率,切实加大“批而未供”土地消化力度,切实加大低效、闲置土地处置盘活力度;加强土地批后监管,促进土地有效开发利用,严格查处违法违规和闲置用地。
(五)发挥市场作用。严格执行经营性用地实行招拍挂出让的规定,充分发挥市场配置土地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引入竞争,运用价格机制抑制多占、滥占和浪费土地的行为,实现节约集约用地。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健全统一供应、公开交易、市场配置的土地供应机制。按照法制化、规范化、程序化要求,进一步扩大土地使用权公开出让的范围。同时,不断规范土地市场,发挥地价对市场的调控作用,进一步加大对土地市场的监管力度,加强土地审批后的监督检查。
四、保障措施
(一)保证计划指标有效落实。市国土、发改、规划、建设、房产等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共同组织做好建设项目用地各项前期准备工作,各乡镇积极配合做好计划实施工作。计划实施过程中,要把握全面,突出重点,强化服务,保障供应。对年度重点项目用地、保障性住房用地要提前介入,跟踪服务,全程保障,切实满足项目建设用地需求。
(二)建立计划执行沟通协调机制。市国土资源局要切实加强与各乡镇、各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及时听取和采纳各方面的合理意见和建议,妥善解决好土地供应计划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三)建立计划执行监督和奖惩制度。对严格执行土地供应政策、土地利用集约程度高、土地利用效益好的单位,在下一年度计划指标的分配使用中予以优先支持。对执行土地供应政策不严、土地利用集约程度不高、土地利用效益不好,甚至出现违法违纪批地、用地的,在下一年度计划指标分配使用中不予支持。
附件:1.大冶市2018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表
2.大冶市2018年度住房用地供应计划
3.大冶市2018年度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测算表
附件1
大冶市2018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表 单位:公顷 地区 合计 商服 用地 工矿仓储用地 住房用地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交通运输用地 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 特殊用地 小计 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 商品住房用地 大冶市 476 32 180 114 14 100 30 120 0 0 附件2 大冶市2018年度住房用地供应计划表 单位:公顷、% 供地总量 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 商品住房用地 保障性安居工程和中小套型普通商品房用地占比 小计 其中:存量用地 其中:增量用地 保障性住房用地 各类棚户区改造用地 公共租赁房 限价商品房 其中:中小套型商品住房 地区 合计 存量 用地 增量用地 廉租房 经济适用房 其中:廉租房 其中:城市棚户区 其中:中小套型商品住房 划拨 出让 大冶市 114 34.6 79.4 14 4.5 9.5 0 0 14 0 0 14 0 0 0 100 100 12.28
附件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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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冶市2018年度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测算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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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
地区 |
廉租房 |
公租房 |
经济适用房 |
限价商品房 |
城市棚户区改造 |
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 |
林区棚户区改造 |
垦区危房改造 |
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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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务套数 |
大冶 |
0 |
0 |
0 |
0 |
0.3111 |
0 |
0 |
0 |
0.31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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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均建筑面积(平方米) |
大冶 |
0 |
0 |
0 |
0 |
9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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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
大冶 |
0 |
0 |
0 |
0 |
2.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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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地面积 |
大冶 |
0 |
0 |
0 |
0 |
14 |
0 |
0 |
0 |
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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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用地面积=(政府下达任务套数×套型面积)÷容积率。其中套型面积按经济适用房、限价商品房和城市棚户区改造用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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