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年度钨矿开采总量控制指标(第一批)分解情况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8-06-21 来源:湖北省国土资源厅网站 分享到:
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下达2018年度稀土矿钨矿开采总量控制指标(第一批)的通知》(国土资函〔2018〕4号),国土资源部将分两批下达2018年度稀土矿钨矿开采总量控制指标,我省第一批钨精矿(三氧化钨含量65%)开采总量控制指标—综合利用指标210吨。现将指标分解情况公告如下:
(一)大冶市付家山矿业有限公司付家山矿,20吨;
(二)大冶市付家山矿业有限公司港沟山矿,70吨;
(三)阳新县金瓶山矿业有限公司,45吨;
(四)阳新县鑫晟矿业有限公司,75吨;
(五)黄石潘隆新矿业有限公司,0吨。
如对上述指标分解情况有异议,请于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我厅或国土资源部反映情况。
湖北省国土资源厅
2018年5月29日
链接地址:http://www.hblr.gov.cn/wzlm/zwdt/gwgg/kckfglc/109245.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