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注销登记(征收、收回注销)
发布时间:2018-03-30 来源:不动产登记中心 分享到:
不动产注销登记
(征收、收回注销)
项目性质:行政确认
办理依据:《物权法》《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等。
办理条件:不动产权属来源合法、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联系电话:0714-6225294
办理部门:黄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办理地点:下陆区团城山广州路18号(嘉泰·银河湾小区19#—1单元)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至12:00,下午2:00至5:00(法定节假日除外)
申请登记时需提交的材料:
1. 不动产登记申请表(原件);
2. 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材料:
征收局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3. 政府征收、收回决定(复印件,盖章);
4. 被征收(收回)人房屋及土地权属状况明细表(纸质及电子版);
5. 已签订征收安置(收回)协议及完成征收(收回)补偿的说明(原件);
6. 征收地块征收范围图(纸质及黄石地方坐标系电子图);
7. 实地查看报告(原件);
8. 权属情况说明;
9. 其他证明材料。
办事流程:
法定时限30个工作日、承诺时限1个工作日(权籍调查、实地查看、落宗不计入办理时限)
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30个工作日、承诺时限1个工作日(权籍调查、实地查看、落宗不计入办理时限)
收费标准:不收费
备注:以上收费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