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注销登记(权利人申请)
发布时间:2018-03-30 来源:不动产登记中心 分享到:
不动产注销登记
(权利人申请)
项目性质:行政确认
办理依据:《物权法》《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等。
办理条件:不动产权属来源合法、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联系电话:0714-6225294
办理部门:黄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办理地点:下陆区团城山广州路18号(嘉泰·银河湾小区19#—1单元)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至12:00,下午2:00至5:00(法定节假日除外)
申请登记时需提交的材料:
1. 不动产登记申请表(原件);
2. 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材料:
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3. 不动产权属证书(或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原件);
4. 证明其权利消灭的材料:
⑴不动产灭失的,提交其灭失的材料;
⑵权利人放弃不动产的,提交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利的书面文件。如被放弃的不动产已设有抵押权、地役权或已经办理预告登记、查封登记的,需提交抵押权人、地役权人、预告登记权利人或查封机关同意注销的书面文件;
⑶依法没收、征收、收回不动产的,提交人民政府的生效决定书、征收或收回协议;
⑷因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法律文书导致不动产权利消灭的,提交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法律文书;
5. 实地查看报告(原件);
6. 权属情况说明;
7. 其他证明材料。
办事流程:
不动产登记咨询台登记叫号——受理不动产登记(7~14号窗口、19~20号窗口)
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30个工作日、承诺时限1个工作日(权籍调查、实地查看、落宗不计入办理时限)
收费标准:不收费
备注:以上收费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