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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注销登记(权利人申请)

发布时间:2018-03-30     来源:不动产登记中心     分享到:

不动产注销登记

(权利人申请)

项目性质:行政确认

办理依据:《物权法》《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等。

办理条件:不动产权属来源合法、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联系电话:0714-6225294

办理部门:黄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办理地点:下陆区团城山广州路18号(嘉泰·银河湾小区19#1单元)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法定节假日除外)

申请登记时需提交的材料:

1. 不动产登记申请表(原件);

2. 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材料:

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3. 不动产权属证书(或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原件);

4. 证明其权利消灭的材料:

不动产灭失的,提交其灭失的材料;

权利人放弃不动产的,提交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利的书面文件。如被放弃的不动产已设有抵押权、地役权或已经办理预告登记、查封登记的,需提交抵押权人、地役权人、预告登记权利人或查封机关同意注销的书面文件;

依法没收、征收、收回不动产的,提交人民政府的生效决定书、征收或收回协议;

因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法律文书导致不动产权利消灭的,提交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法律文书;

5. 实地查看报告(原件);

6. 权属情况说明;

7. 其他证明材料。

办事流程:

不动产登记咨询台登记叫号——受理不动产登记(714号窗口、1920号窗口)

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30个工作日、承诺时限1个工作日(权籍调查、实地查看、落宗不计入办理时限)

收费标准:不收费

备注:以上收费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