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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建建筑物抵押权转建筑物抵押权首次登记

发布时间:2018-03-30     来源:不动产登记中心     分享到:

项目性质:行政确认

办理依据:《物权法》《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等。

办理条件:不动产权属来源合法、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联系电话0714-6225294

办理部门黄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办理地点下陆区团城山广州路18号(嘉泰·银河湾小区19#1单元)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法定节假日除外)

申请登记时需提交的材料

1. 不动产登记申请表(原件);

2. 抵押人身份证明材料: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3. 抵押权人身份证明材料: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4. 不动产登记证明(原件);

5. 不动产权证书(原件);

6. 因抵押权发生变更的,应提交以下材料(原件);

⑴抵押权人或者抵押人名称发生变更的,提交主管部门或工商部门的名称变更证明。

⑵担保范围、抵押权顺位、被担保债权种类或者数额、面积、债务履行期限等发生变更的,提交抵押人与抵押权人约定相关变更内容的协议。

因抵押权顺位、被担保债权数额、最高债权额、担保范围、债务履行期限发生变更等,对其他抵押权人产生不利影响的,还应当提交其他抵押权人的书面同意文件和身份证明文件;

7. 其他必要材料。

办事流程

申请1920号窗口)——受理不动产登记——领取不动产权证书(3132号窗口)

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30个工作日、承诺时限10个工作日(权籍调查、实地查看、落宗不计入办理时限)

收费标准登记费:住宅80/套;非住宅550/

备注:以上收费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