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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

发布时间:2018-03-30     来源:不动产登记中心     分享到:

项目性质:行政确认

办理依据:《物权法》《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等。

办理条件:不动产权属来源合法、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联系电话:0714-6225294

办理部门:黄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办理地点下陆区团城山广州路18号(嘉泰·银河湾小区19#1单元)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法定节假日除外)

申请登记时需提交的材料:

1. 不动产登记申请表(原件);

2. 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

⑴单位: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⑵个人: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注:夫妻共有的不动产,需提供结婚证(原件、复印件);

3. 不动产权证书或者合法的土地权属来源材料(原件、复印件);

4. 建设工程符合规划的材料: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竣工验收核实证明材料、修建性详细规划红线图(原件、复印件);

5. 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原件、复印件);

6. 竣工备案证(原件、复印件);

7. 不动产测量报告(原件);

8. 权籍调查表、不动产实地查看记录表(原件);

9.房屋测绘图纸2份(复印件)

10.宗地图2份(复印件)

11.其他必要材料。

注意事项:

1. 开发企业商品房首次登记还需提供: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原件、复印件);

2. 工程造价30万元以下或建筑面积300㎡以下不需提供: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原件、复印件)。

办事流程

不动产登记咨询台登记叫号——受理不动产登记(714号窗口、1920号窗口)——领取不动产权证书(3132号窗口)

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30个工作日、承诺时限10个工作日(权籍调查、实地查看、落宗不计入办理时限)

收费标准登记费:住宅80/套;非住宅550/

备注:以上收费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