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市征收土地和补偿安置方案公告(黄土资征补安告[2018]第4号)

发布时间:2018-04-03     来源:征地所     分享到:

    黄石市铁山区2013年度第2批次城市建设用地(工矿废弃地),经省政府鄂政土批〔20141145号批准,同意征收铁山区木栏村、三岔路村集体土地面积16.3185公顷。用地批准后,根据城市规划布局安排,本次需征收木栏村、三岔路村集体土地面积1.0636公顷,黄石市国土资源局铁山区分局对该项目征地补偿登记进行复核,拟定的《征收土地和补偿安置方案》报经市人民政府批准。根据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现将《征收土地和补偿安置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及土地用途黄石市铁山区2013年度第2批次城市建设用地(工矿废弃地)2号地块1期征地项目,土地用途为工业,以招拍挂方式供地。

    二、征地位置、面积及地类:征地位置位于铁山区木栏村、三岔路村,面积1.0636公顷,涉及木栏村0.7916公顷,具体地类为:旱地0.0597公顷、有林地0.1170公顷、农村道路0.0150公顷、村庄0.5964公顷、田坎0.0035公顷;涉及三岔路村0.2720公顷,具体地类为:旱地0.1947公顷、村庄0.0623公顷、田坎0.0150公顷。

    三、征地补偿标准和金额:

   (一)土地补偿费:该项目位于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四级地段,土地补偿费标准26.25万元/公顷,金额27.9195万元,其中:木栏村20.7795万元、三岔路村7.14万元。

   (二)安置补助费:该项目位于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四级地段,安置补助费标准42万元/公顷,金额44.6712万元,其中:木栏村33.2472万元、三岔路村11.424万元。

   (三)青苗补偿0.6678万元,其中:木栏村0.1567万元、三岔路村0.5111万元。

    四、农业人员安置途径本次征地无符合享受养老保险补偿的对象,全部采取货币安置。

    、征地补偿费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本次征地补偿费用合计73.2585万元,由财政部门分别将54.1834万元支付给木栏村委会及其村民,将19.0751万元支付给三岔路村委会及其村民。由铁山区人民政府监督木栏村、三岔路村委会按程序确定征地补偿费的分配方案,督促木栏村、三岔路村委会按方案落实到位。

    六、其他事项:

   (一)被征地范围内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或其他权利人对本方案如有不同意见,应当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以村委会(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小组为单位,以书面形式向黄石市征地事务所(联系人:陈功涛,联系电话:6222562)或黄石市国土资源局铁山区分局(联系人:王福彬,联系电话: 5419238)提出。

   (二)根据《湖北省征地补偿安置争议协调裁决办法》的规定,对征地补偿安置有异议的,可以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向市人民政府申请协调;经协调未达成一致意见的,自收到协调意见书之日起15日内,可以向省人民政府申请裁决。征地补偿安置争议协调裁决期间,不影响征地方案的实施。

      特此公告。

                                                                             201842